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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5-11-26   浏览:


药学院现有药学、中药学专业。为了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调动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、主动性,满足学生根据兴趣、专长选择专业的实际需求,确保转专业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根据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长医教字〔2025〕8号)的要求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

一、考核小组

药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,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方案并具体实施转专业相关工作。转专业考核小组组成如下:

 长:党总支书记    院长 

副组长:院党总支副书记  副院长  

 员:教研室主任  辅导员  

 书:教学科研科科长

二、转专业条件

1. 转出本专业条件

1)具有我校学籍且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;

2)思想政治表现良好,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,未受过任何处分;

3)第一学年所修课程(含必修课、必选课)无不及格记录(重修及格者为有不及格记录);

4)注册手续齐备,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。

2.转入本专业条件

1)思想政治表现良好,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,未受过任何处分;

2)面向全校已完成第一学期学习的理科类学生;

3)第一学年所修课程(含必修课、必选课)无不及格记录(重修及格者为有不及格记录);

4)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≥2.8,所修课程须包含生物类课程或化学类课程且成绩为优良(即≥80分);

5)转专业学生高考考试科目须包含拟转入专业高考首选科目、再选科目。

三、转入本专业的考核要求

1. 资格审查

本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按照本规定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资格审核。

2. 组织考核

本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。考核小组对学生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考核。

3. 考核成绩

最终成绩满分100=综合面试成绩(满分100,占比40%+第一学期平均成绩(满分100,占比50%+高考成绩(满分750需要换算为百分制,占比10%),其中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仪容仪表、语言表达、专业基础知识等。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或最终成绩低于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。

4. 提交拟转入学生名单

经药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、部门网站公示考核成绩和拟接收学生名单无异议后,提交教务部。

5. 公布名单

教务部对药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汇总,形成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,通过后将转专业结果校内公示,无异议后印发文件,与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一并下发院系、计划财务部、后勤保障部、学生工作部,各部门依据文件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     药学院

2025年11